【智能安全检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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焙烧炉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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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有害因素
【操作步骤和要求】
1、液化气堆放必须空满至分开,按指定公交车排放。操作加温车间最多不超两瓶满气,空瓶放到指定位置。
2、生产前两个小时须加水温100度左右,利于液化气正常燃烧。安全调节阀是否灵活,密封皮垫是否垫好,通风窗须打开,检查结果正常方可打开控开阀。
3、点火时注意事项:
3.1、控开阀打开后调整调节阀看表上压力不超一公斤点火最佳。
3.2、排放空气阀和排污阀。
3.3、炉门敞开,打开分控开关,再打开点火器,在分组点火。
3.4、观看两组火焰是否正常,最后关上炉门,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焙烧炉,来回巡查,观看温度表和压力表。确保排放气压和升温器正常,不得在加温室抽烟明火。发现有不正常情况立即关闭总开关,汇报生产部。
【应急(异常工况)处置】
应急处置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