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因素:起重机械功能缺失或失效。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起重伤害高空坠落 |
主要预防措施: |
(1)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吊具检修、维护、专检、点检、巡检、月检、周检、日常性检查管理制度,吊具必须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2)吊车必须装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标识,严禁超负荷运行。吊车滑线必须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滑线必须布置在吊车司机室的另一侧;若布置在同一侧,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吊车必须设有下列安全装置: ①吊车之间防碰撞装置; ②大、小行车端头缓冲和防冲撞装置; ③过载保护装置; ④主、副卷扬限位、报警装置; ⑤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联锁装置;⑥露天作业的吊车必须设置防风装置; ⑦端梁内侧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
依据: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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