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因素:雷电或静电所产生的火花引起油品燃烧或爆炸。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火灾 其他爆炸 |
主要预防措施: |
(1)钢储罐防雷接地点不得少于2处,沿储罐周长间距不宜大于30m;储存甲、乙、丙A类液体的钢储罐、汽车罐车和灌桶设施,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储存可燃液体的钢储罐,不应装设接闪杆(网),但应做防雷接地。 (2)覆土储罐的呼吸阀、液位计(量油孔)等法兰连接处,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地上或非充砂管沟敷设的钢管始(末)端、分支处以及直线段每隔200m~300m处,应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 (3)甲、乙和丙A类液体作业场所的泵房门外、储罐上罐扶梯入口和装卸作业平台入口处,均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5)防雷、防静电接地应定期检测。 |
依据: |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 第 14.2.1/14.2.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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