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因素: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火灾 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 |
主要预防措施: |
(1)煤气发生炉炉顶若设探火孔,探火孔应有汽封。 (2)煤气发生炉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值守的房间应保证正压通风。 (3)水套集汽包应设安全阀、自动水位控制器。进水管应设止回阀。 (4)炉体进口空气管道上应设有阀门、止回阀和蒸汽吹扫装置。空气总管末端应设有泄爆装置和放散管,放散管应接至室外。 (5)炉体空气鼓风机应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若有困难, 应采取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 (6)从发生炉引出的煤气管道应有隔断装置。以烟煤气化的煤气发生炉与竖管或除尘器之间的接管,应有消除管内积尘的措施。新建、扩建煤气发生炉后的竖管、除尘器顶部或煤气发生炉出口管道,应设煤气自动放散装置。 |
依据: |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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