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因素:超压使用、安全装置缺失或失效。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火灾 物体打击 容器爆炸 |
主要预防措施: |
(1)容器、管道的设计压力应当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苛刻的压力与温度组合工况的压力。容器、管道不应超压运行。 (2)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安全联锁等安全装置。 (3)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装置。 (4)容器、管道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容器、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 |
依据: |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R 5002)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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