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因素:槽罐类设备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槽体出现焊缝开裂、腐蚀、破损、明显变形、机械失灵未报修或报废。 |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灼烫 中毒和窒息 |
主要预防措施: |
(1)槽罐应设置液面指示装置和防止冒槽的溢流装置。槽罐顶应设置专门的安全通道。槽罐区设围堰,地沟加盖板,现场应设事故喷淋及冲洗设施。 (2)对涉及强酸、强碱及高碱料浆等生产岗位实施有效的监控。对储槽设置液位进行监测,液位超限报警后,应立即采取停止进料等措施。各种防护罩、溢流管道等设施应完好。 (3)各种槽罐不应超额定荷载,否则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 (4)对各类容器、贮罐、槽、管道、泵等设备检修、清理前应通知相关运行岗位人员,并对所有可能来料的管道或设备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如加盲板等,关键部位的阀门应关闭,排空物料,作业期间,外部必须设置专人监护。 |
依据: |
《碳化钨粉安全生产规程》(GB 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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