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全检查手册

纺织行业
  【企业类型】:公共部分
  (仓储)
  【危险源名称】:仓储
  【场所/部位/环节/作业】:仓库(原料、成品、辅料、半制品等丙 类 仓库)
  【危险因素】:(1)随便吸烟等外来火种; (2)违章动火; (3)电气火花; (4)机动车排气管产生火星; (5)雷电袭击; (6)棉花等自燃。
  【事故类型】:火灾
 
【管控措施】
(1)进库人员进行登记,交出火种;
(2)禁止违章吸烟和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的动火作业须按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禁止运输用机动车辆进入库房;进入库区装卸的叉车、铲车等其他机动车辆必须套装尾气防火罩。 禁止在库房内停放或者修理机动车辆;
(4)货物堆放应按照“五距”规定存放;
(5)道路照明应与库区、库房的照明线路分开独立设置。电源开关或者电闸箱必须设置在库房之外, 并有防雨、防潮等措施;
(6)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合格。
  【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Q7002)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