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全检查手册

轻工行业
  【企业类型】:自行车制造
  (抛光、抛丸、除锈)
  【危险源名称】:抛光、抛丸、除锈
  【场所/部位/环节/作业】:除尘系统
  【危险因素】: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事故类型】:其他爆炸
 
【管控措施】
(1)选用干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袋式外滤除尘和(或)旋风除尘工艺;选用湿式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采用水洗或水幕除尘工艺。(2)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3)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4)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5)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且不小于23m/s。(6)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7)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水压应能满足去除进入除尘器粉尘的要求,循环用水水质应清洁,储水池(箱)、水质过滤池(箱)及水质过滤装置不得密闭,应有通风气流,池(箱)内不得存在沉积泥浆。
  【依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