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安全检查手册

轻工行业
  【企业类型】:自行车制造
  (涂装)
  【危险源名称】:涂装
  【场所/部位/环节/作业】:天然气站、烘干室(天然气介质)
  【危险因素】:管件、阀门泄漏发生爆炸。
  【事故类型】:火灾
其他爆炸
 
【管控措施】
(1)烘干室的安全通风系统应使用有组织气流通风。
(2)烘干室和静电喷漆室应安装防爆型可燃气体浓度和火灾报警装置, 并应与供料、电源、自动灭火装置等相联锁。
(3)严禁烘干室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烘干室附近应配备扑救火灾的消防器材。
(4)建筑宜采用轻型阻燃材料结构。

(1)现场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天然气管道布置图和天然气泄漏现场处置方案。
(2)减压站设置应设有防雷设施, 每半年检测一次。
(3)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 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或防静电接地设施。管道应标明介质、安全色和流向。地埋式管道, 应采取防重压措施, 跨路两端应设标识杆, 路面应画出标识警示线, 并落实执行延管道进行泄漏检测措施。
(4)管道法兰和阀门重点部位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并定期校验。法兰应进行有效跨接。
(5)燃气引入管道应安装手动球阀, 安装位置应处于便于操作和无遮挡的场所。
(6)在燃气调压器、燃气表、测压计、放散管起点、燃具及燃气燃烧设备前应设置手动阀门。安全切断阀应采用自动关闭、手动复位的结构形式。紧急切断阀宜设置在燃气总管和分配管上。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定期对输气管道、阀门进行检测。
(8)应设置符合防爆要求的事故排风装置。

  【依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2367) 《建筑燃气安全应用技术导则》(CECS 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