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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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公用辅助设备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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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调压(转供)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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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名称】:燃气调压(转供)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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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部位/环节/作业】:燃气调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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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因素】:燃气泄漏后遇电气和静电火花,导致火灾、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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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火灾 其他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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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 |
(1)站房耐火等级应达到一、二级的要求,防火间距应符合要求。 (2)站房内电气设施、线路均应按防爆要求配置和安装;并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和报警装置。 (3)调压站应在防雷保护范围内。 (4)管道及接口不得泄漏,法兰连接处应接跨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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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第 6.6.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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