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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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铅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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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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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名称】:熔炼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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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部位/环节/作业】:开停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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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因素】: 渣、铅口有渣流、铅流渗漏、泄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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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火灾 灼烫 其他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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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 |
(1)底吹炉、顶吹炉、基夫赛特炉等熔炼炉均应严格按照开停炉程序操作,其他炉型应参照执行。 (2)开停炉前主控室和现场控制处必须有专人负责;渣、铅口应堵好,防止跑渣;下料口旋转区域附近严禁站人和堆放易燃物品。 (3)各监测点必须有专人监护,以防出现意外情况,并同时负责气、油路安全状况。 (4)使用转炉的,转炉旋转到位后,各限位、制动开关应在正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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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铅冶炼安全生产规范》(GB 2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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