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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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铅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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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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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名称】:熔炼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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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部位/环节/作业】:出铅出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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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因素】:(2)与渣、铅流接触的容器和工具有积水或潮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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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其他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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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 |
(1)烧氧管、铅模等应保持干燥;捅渣眼或铅眼时严禁用空心管及潮湿工具;炉体周围地面无积水。 (2)不得在铅、渣流槽上踩踏、跨越;不得在铅模上行走;不得向未凝固的铅液面洒水。 (3)使用转炉应定期清理水套活动门积渣,防止积渣过多造成紧急转炉时挂烂水套和直升烟道管束。 (4)铅液放入铅包运输前,应检查铅包确认干燥无积水、裂缝,铅包内铅液面距离包口2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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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铅冶炼安全生产规范》(GB 2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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