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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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锌冶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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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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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名称】: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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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部位/环节/作业】: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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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因素】: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及大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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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类型】:火灾 起重伤害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容器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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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措施】 |
(1)特种设备由符合国家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单位设计、生产、安装、维修,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标志方可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设备进行自行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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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 (主席令第 4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国务院令第 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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