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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 冷却通风时,谷物冷却机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且避免整机特别是电控柜受阳光直射。每次连接电源都应检查相位,保证连接正确。谷物冷却机的进风口应安装过滤器。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6.2 操作和管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6.2.1 离心通风机通风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6.2.1.1 多台通风机同时使用时,应逐台单独启动,一台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严禁多台通风机同时启动。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5】6.2.1.2 采取吸出式通风作业时,通风机出风口不得朝向人行通道。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6】6.2.1.3 通风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和记录仓内各部位粮温变化情况。对不降温或降温缓慢的死角部位,应及时采用移动式单管或多管通风机组处理,确保整仓粮温的均匀性。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7】6.2.1.4 通风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巡回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8】6.2.1.5 降温通风时,应检查有无结露现象。如发现结露现象,应继续通风并加强粮仓顶部的空气流通,使结露现象逐步消失。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9】6.2.1.6 降温通风宜分阶段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秋末冬初开始,分两次或三次逐步将粮温降下来。条件许可时,也可机械通风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风。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0】6.2.1.7 采取一次降温通风时,应考虑气温与粮温的关系。当温差过大时,应连续通风,不能时开时停,以免造成仓内结露。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1】6.2.2 谷物冷却机通风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2】6.2.2.1 按设备使用要求,预热谷物冷却机的冷压缩机。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3】6.2.2.2 冷却通风的温度设置不宜低于10℃。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4】6.2.2.3 冷却通风作业宜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完成。高温季节确需冷却通风时,应尽量在夜间或其他有利的气候条件下进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5】6.2.2.4 需要低温储藏的粮食人仓后,应尽快完成初冷作业。对安全水分粮食,宜将粮温降低到 12℃一150C。在粮温回升到 17"C^-20℃时,宜进行复冷作业。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6】6.2.2.5 不允许向仓内送人温度高于粮温的空气,以防粮食结露。当采用不同温度分阶段冷却通风 时,不允许后阶段通风温度高于前阶段。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7】6.2,2.6 当冷却通风温度较低而粮温较高时,冷却通风初期可能造成粮仓顶部或墙壁甚至粮堆表层结 露,应继续低温通风并加强粮仓顶部的空气流通,直到结露消失。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8】6.2.2.7 通风过程中,应根据仓内的粮温、水分的变化,及时调整设备的出风温度、温度参数。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9】6.2.3 通风结束后的管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0】6.2.3.1 应立即关闭粮仓进人口、进风口和排气口,并及时做好防潮、隔热和密闭处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1】6.2.3.2 应按通风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2】6.2.3.3 应按 LS/T 1202和LS/T 1204的要求填写作业记录卡。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3】7 储粮熏蒸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4】7.1 准备工作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5】7.1.1 应按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制定熏蒸方案。以杀死粮堆中全部虫种和虫态为目的,确定施药和维持熏蒸浓度的方式、用药量、熏蒸密闭时间等内容。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6】7.1.2 制定熏蒸方案前 ,应做好 以下工作 :
a)通过仓内测温系统,掌握粮温变化情况;同时了解粮食的品种、水分、含杂、数量、储存时间等;
b)采用定点取样与易发生害虫部位取样相结合的方式,查清害虫的种类、密度、发生状态和部 位、抗性程度;
c)检测仓温、气温、仓内湿度和大气湿度;
d)检查粮仓的密闭情况,重点检查粮仓门窗、进人口、进风口和排气口等部位。对于密闭性能达 不到要求的,应采用塑料薄膜或其他有效方式加强密封。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7】7.1.3 熏蒸粮仓四周必须按以下安全距离设置警戒线并配备明显标志:
a)氯化苦:30m;
b)嗅甲烷、磷化氢:20m;
c)常规熏蒸 :10m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8】7.1.4 检查管道和熏蒸装置的气密性,气密性应满足熏蒸要求。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9】7.1.5 空仓、器材、工具杀虫宜采用敌敌畏、马拉硫磷乳剂、敌百虫、辛硫磷、杀螟硫磷喷雾法和喷布防 虫线;杀虫后,必须通风散气彻底清扫后,方可使用。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0】4.1.6 检查生产作业线上的设备,应使其处于正常状态。其中:
a)清理筛筛孔的大小应适合接收粮食的品种,并保证筛孔畅通;
b)计量设备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c)设备的进口、出口及溜管、灰杂管、风网管道等应畅通;
d)仓下设有闸门的,闸门应处于关闭状态。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1】4.1.7 检查通风系统,该系统应符合LS/T 1202的有关要求;通风盖板或地上笼安装应牢固,应确保装粮后通风道内不漏入粮食。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2】4.1.8 检查粮情测控系统,该系统应符合LS/T1203的要求,并确保测温传感器的有效性。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3】4.1.9 检查磷化氢环流熏蒸系统,该系统应符合LS/T 1201—2002的有关要求。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4】4.1.10 装粮前的清扫工作:
a)清除仓内和设备的灰尘、杂物、残留粮粒;
b)卸粮坑及其周围的场地应清扫干净;
c)应清扫仓外移动设备作业场地;
d)应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坑道等表面上的粉尘。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5】4.1.11 应将移动式设备安全移动到工作点。设备移动过程中应保持平稳,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四周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放置移动式设备时,场地应平整结实,就位后应将设备固定,防止移动、倾倒。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6】4.1.12 检查灰仓、灰箱、灰房内的堆积情况。如影响生产,应立即清除。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7】4.1.13 准备好生产需用的备品及工具。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8】4.1.14 新仓初始装粮压仓应按《中央直属储备粮库新仓初始装粮压仓的暂行规定》(国粮仓储〔1999〕20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立筒仓和砖圆仓还应按SBJ 10的有关规定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9】4.2 操作和管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0】4.2.1 库区内铁路、道路运输应按GB 4387的有关规定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1】4.2.2 站台上包粮应在安全线外按要求码放整齐、稳固。平房仓内包粮垛应码放整齐、稳固,表面平整无凹陷,并避免围柱或靠墙码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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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2.3 检化验人员按粮食接收检化验方案进行质量检验,入仓粮食质量满足以下要求:
a)入仓粮食的水分应严格控制在储粮安全水分范围内;
b)入仓粮食杂质含量应≤1%;
c)发热粮、霉变粮、虫粮或不符合粮食卫生指标的粮食不得入仓;
d)长期储存的小麦、大豆品质应符合《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0〕143号)中“宜存”指标的规定;长期储存的稻谷、玉米品质应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玉米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国粮发〔2004〕43号)中“宜存”指标的规定。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3】4.2.4 应严格按照程序启动和停止设备,设备开、停遵循以下规定:
a)应首先启动封闭工作空间的排风设备,保证通风良好。所有设备均停车后方可关闭排风设备;
b)除尘系统应在设备启动前5分钟启动,先开集尘器,再开除尘风机;除尘系统应在停止作业后10分钟停车,先关除尘风机,再关集尘器;
c)作业线上的设备应按与粮食流向相反的方向依次启动;设备停车顺序与开车顺序相反。相邻设备的启动、停止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停车时,应先将设备内的粮食排空,再按顺序关停设备。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4】4.2.5 作业线上的设备全部启动后,应经空载运行,查看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停车检修。空载运行正常后方可进粮。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5】4.2.6 作业线中各种设备的额定产量不平衡时,应以最小额定产量确定作业线的产量。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6】4.2.7 进粮时,初始流量宜控制在额定产量的50%左右,待粮流到达作业线的终点,并且作业线运转正常后,再逐渐加大流量,达到额定产量。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7】4.2.8 对于立筒仓和砖圆仓,粮食入仓时,严禁人员进入仓内;且仓内空气应能顺利排出,避免仓内形成过大的正压。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8】4.2.9 随时清除卸粮坑格栅和蔽尘活页上的杂物;及时清除设备进出口和管道内的杂物。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9】4.2.10 生产作业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经常检查作业线上的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如有,应进行处理;
b)应保证移动式设备平稳,防止倾倒;
c)应随时检查设备轴承。如发现有商温、漏油及松动等异常情况,应进行处理;
d)应随时检查传动装置。如发现有跳动、晃动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e)应随时监测各设备的负荷情况,不得超负荷运转。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50】4.2.11 运转中如听到风管或集尘器内有粮粒的撞击声时,应找出原因,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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