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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12  风管或集尘器堵塞时,禁止用棍棒或其他工具敲打,应打开补风门或检修门进行疏通。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4.2.13  应调节好各吸风点的风量,既要防止灰尘外溢,又要防止吸走粮粒。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4.2.14  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需停车处理的,应立即停止进粮。故障点以前的设备应紧急停车。故障点以后的设备宜根据故障的性质和排除难度确定是否停车。故障的排除方法按单机操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4.2.15  根据生产情况,及时组织换仓操作。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5】4.2.16  应定时清除设备清理出的杂质。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6】4.2.17  进行通风口的开关和设备维护等仓顶作业时,若无爬梯和护栏,应系好安全带,并有专人保护。雨雪天气应注意防滑。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7】4.2.18  设备运转时,严禁接触机械设备的任何转动或传动部位。严禁在运转设备上行走。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8】4.2.19交接班前应做好清洁工作,并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9】4.2.20  装粮高度不得超过安全装粮线。粮食入仓结束后,必要时可平整粮面,做好覆盖密封工作。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0】4.2.21  生产作业完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a)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按规定进行维修; 
      b)将仓上闸门、进人口、通风口等关闭; 
      c)将移动式设备电源切断,清理干净,移回仓库或指定位置保存; 
      d)按要求建立保管卡。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1】4.2.22  操作人员从仓顶入仓平整粮面、取样、检查粮情以及处理可能发生的局部发热等作业时,应按5.2.1.3的规定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2】4.2.23  同一单体仓分批入粮时,各批次间的粮食温度差应小于当时的露点温差。若达到或超过露点温差时,应及时采取机械通风,平衡粮温。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3】5    粮食出仓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4】5.1    准备工作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5】5.1.1  根据出仓粮食的运输方式、品种和数量,制定出仓方案。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6】5.1.2  制定出仓方案时,对于立筒仓和砖圆仓应考虑卸载时仓群荷的均衡性,避免仓群长期偏载。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7】5.1.3   根据出仓粮食的品种和数量,制定检化验方案。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8】5.1.4  熏蒸后的粮食应取样化验药剂残留量,确认药剂残留量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可出仓。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19】5.1.5  准备好粮食出仓所需的器材和器具,并对其严格检查,若发现有虫或虫卵,处理后方可使用。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0】5.1.6  应清扫干净装粮处及其周围的场地。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1】5.1.7  其他要求按4.1.1、4.1.6、4.1.11、4.1.12、4.1.13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2】5.2    操作和管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3】5.2.1  通用规定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4】5.2.1.1  检化验人员按粮食出仓检化验方案进行质量检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5】5.2.1.2  应严格计量出仓粮食,统计粮食实际损耗,并作好记录。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6】5.2.1.3  人员从仓顶进仓作业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a)应备有扶梯、站人护栏、软梯、安全带、吊篮等安全防护设施; 
      b)应先打开仓顶通风口,启动轴流风机,确认仓内不处于缺氧状态,熏蒸后药剂残留量已达到安全要求后,人员方可进仓; 
      c)进仓作业必须保证2人以上。仓外必须有人监护,进仓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保证安全带有效; 
      d)仓内使用的灯具应属粉尘防爆型,电压应不超过36V。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7】5.2.1.4  自流出粮时,禁止人员进入仓内。 
       (陆美富注:2020年8月13日,当地发生过人员被流粮淹埋窒息死亡事故。)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8】5.2.1.5  其他要求按4.2.1、4.2.4——4.2.7、4.2.10——4.2.19、4.2.21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29】5.2.2  浅圆仓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0】5.2.2.1  出仓时,必须先从中心出粮口出粮,待中心出粮口停止自流后,再开启一组对称出粮口,调整控制两个出粮口的流量使出粮对称均匀。待一组出粮口停止自流后,再开启另一组出粮口,直至出仓完成。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1】5.2.2.2  在粮食出仓过程中,若出粮口堵塞,宜打开仓下地沟处出粮溜管的检查门,进行排堵。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2】5.2.2.3  出粮停止自流后,仓内仍留存约20%——30%粮食,此时应打开仓门,开启挡粮门(或挡粮板)上的出粮口,当靠近挡粮门(或挡粮板)的粮食流出后,小心拆下挡粮门(或挡粮板)。按清仓机械的操作要求进行清仓作业。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3】5.2.2.4   清仓机械作业前,应打开仓门和启动仓上轴流风机,以降低仓内粉尘浓度。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4】7.1.6   磷化氢环流熏蒸施药前的准备工作按LS/T 1201-2002中5.3的规定执行。设置气体取样点时,应保持取样管的畅通,以保证测量精度。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5】7.2   操作和管理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6】7.2.1   关闭进人口前,应确认仓内无人。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7】7.2.2   分药、施药、检查、开仓散气及处理残渣等与药剂接触的工作,必须佩戴具有良好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无渗透性的鞋套和手套,严禁一人操作。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8】7.2.3   仓内人工施药时,每人每次接触熏蒸气体时间不得超过 0.5h,每人每天累计一般不得超过。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39】7.2.4   施药后24h内,粮仓四周警戒线处应派专人巡查。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0】7.2.5   使用电化学传感磷化氢浓度检测仪时,应保持清洁、及时充电、经常校准并与磷化氢气体检测管 进行对比,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1】7.2.6   在整仓粮温较低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用药剂量,及时补充施药,保持有效浓度。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2】7.2.7  磷化氢浓度的检测要求及相关操作按 LS/T1201-2002中5.5的规定执行。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3】7.2.8  熏蒸化学药剂的使用管理及安全防护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商业部(87)商储(粮)字第 7号)中7.3、第 9章的规定和LS/T 1201-2002中 5.4的规定执行。各种固态或液态熏蒸药剂均严禁 直接与粮食接触(储粮防护剂除外)。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4】7.2.9  熏蒸结束后的管理: 
      a)熏蒸后粮食必须根据对不同药剂规定的时间,充分通风散气,待取样化验,确认药剂残留量已 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可出仓;  
      b)如急需动用粮食,应加强粮堆的通风换气,待取样化验,确认药剂残留量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后,方可出仓 ;  
      c)磷化氢环流熏蒸后散气和效果检查按 LS/T 1201-2002中5.6的规定执行;  
      d)残渣处理应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e)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商业部(87)商储(粮)字第 7号)中 7.3的规定和 LS/T 1201-2002中5.7的规定,填写熏蒸记录表。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5】8  粮情测控系统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6】8.1   准备工作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7】8.1.1   电源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8】8.1.1.1   应根据设备的安装、操作手册,检查中央控制室内测控装置的电源连接,正确区分各测控装置 的电源类型,避免混淆,确保直流与交流电源工作正常。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49】8.1.1.2   根据设备的具体构成情况,检查现场测控装置的电源: 
      a)若现场测控装置由中央控制室集中供电,应确保中央控制室至现场的电路畅通,且现场测控装 置的电源指标应达到规定要求;  
      b)若现场测控装置由就近的供电设施供电,应确保现场测控装置与供电设施连接正确,且满足 现场测控装置对电源类型、电压等级的要求。 
《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 1206—2005)》
【50】8.1.2   通讯 
      应确保通讯板卡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各通讯接口正确、连接可靠,且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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