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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1】11.1.1   出渣、出铁应实行值班工长负责制,严格按计划组织出渣、出铁。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11.1.2   出铁、出渣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并发出出铁、出渣或停止的声响信号;水冲渣的高炉,应先开动冲渣水泵(或打开冲渣水阀门)。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11.1.3   泥炮应由专人操作,炮泥应按规定标准配制,炮头应完整。打泥量及拔炮时间,应根据铁口状况及炮泥种类确定。未见下渣堵铁口时,应将炮头烤热,并相应增加打泥量。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11.1.4   泥炮应有量泥标计和声响信号。清理炮头时应侧身站位。泥炮装泥或推进活塞时,不应将手放入装泥口。启动泥炮时其活动半径范围内不应有人。 
        液压设备及管路不应漏油,应有防高温烘烤的措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5】11.1.5   装泥时,不应往泥膛内打水,不应使用冻泥、稀泥和有杂物的炮泥。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6】11.1.6   应加强铁口深度、角度及泥套等日常检查与维护,并规范开口机和泥炮操作,防止造成铁口过浅。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铁口出铁,应采取减风减压措施,必要时休风并堵塞铁口上方的1~2个风口。铁口潮湿时,应烤干再出铁。处理铁口及出铁时,铁口正对面不应站人,炉前起重机应远离铁口。出铁、出渣时,不应清扫渣铁罐轨道和在渣铁罐上工作。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7】11.1.7   开口机应转动灵活,专人操作。出铁时,开口机应移到停机位固定,不应影响泥炮工作。开口机移动之前,应有声光报警,移动时回转半径内不应有人。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8】11.1.8   铁口发生事故或泥炮失灵时,应实行减风、常压或休风,直至堵好铁口为止。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9】11.1.9   更换开口机钻头或钻杆时,应切断动力源。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0】11.1.10   通氧气用的耐高压胶管应脱脂。炉前使用的氧气胶管,长度不应小于30m,10m内不应有接头。 
          吹氧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氧气胶管与钢管联接,应严密、牢固。 
          氧气瓶放置地点,应远离明火,且不得正对渣口、铁口。氧气瓶的瓶帽、防震胶圈和安全阀应完好、齐全,并严防油脂污染。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1】11.1.11   炉前工具接触铁水之前,应烘干预热。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2】11.1.12   渣、铁沟和撇渣器,应定期铺垫并加强日常点检、维护,避免出现裂缝和严重侵蚀状况。 
        ——应确保撇渣器砂坝高度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下渣过铁。出铁时液渣不能高出铁口泥套下沿,确保铁口框架、保护板不直接与渣铁接触。 
        ——活动撇渣器、活动主沟和摆动流槽的接头,应认真铺垫,经常检查,严防漏渣、漏铁。 
        ——用高炉煤气烘烤渣、铁沟时,应有明火伴烧,并采取防煤气中毒的措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3】11.1.13   采用水冲渣工艺的高炉,下渣应有单独的水冲渣沟,大型高炉冲渣应有各自的水冲渣沟。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4】11.1.14   铁口、渣口应及时处理,处理前应将煤气点火燃烧,防止煤气中毒。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5】11.2   摆动流嘴操作安全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6】11.2.1   接班时应认真检查;操作开关是否灵活,摆动机械传动部分有无异响,电机、减速机有无异响,极限是否可靠,摆动流嘴工作层是否完好、无空洞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7】11.2.2   出铁前半小时,应认真检查摆动流嘴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铁沟流嘴底部与摆动流嘴之间的铁瘤,保证摆动流嘴正常摆动以及撇渣器、铁沟流嘴、摆动流嘴畅通。 
         出铁前10min,应确认铁罐对位情况、配备方式和配罐数量。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8】11.2.3   每次出铁后,应及时将流嘴中的铁水倾倒干净,并将摆动流嘴停放在规定的角度和位置;撇渣器内焖有铁水时,应投入保温材料,并及时用专用罩、网封盖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9】11.2.4   摆动流嘴往两边的铁水罐受铁时,摆动角度应保证铁水流入铁水罐口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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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5   最后一罐铁水,不应放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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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6   出铁过程中过渡罐即将装满时,应提前通知货运员联系倒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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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7   残铁量过多的铁罐,不应用作过渡罐,不应受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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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1.2.8   在停电情况下进行摆动流嘴作业,应首先断开操作电源,再进行手动操作。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4】11.3   渣、铁罐使用安全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5】11.3.1   使用的铁水罐应烘干,非电气信号倒调渣、铁罐的炼铁厂,应建立渣、铁罐使用牌制度;无渣、铁罐使用牌,运输部门不应调运渣、铁罐,高炉不应出铁、出渣。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6】11.3.2   渣、铁罐内的最高渣、铁液面,应低于罐沿0.3m,渣、铁罐受料时,不应移动。 
        如遇出铁晚点,或因铁口浅、涌焦等原因,造成累计铁量相差1个铁水罐的容量时,可降低顶压或改用常压出铁,并用较小的钻头开口,同时增配铁水罐。 
        因高炉情况特殊致使渣、铁罐装载过满时,应用泥糊好铁罐嘴,并及时通知运输部门;运输应减速行驶,并由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7】11.3.3   渣罐使用前,应喷灰浆或用干渣垫底。渣罐内不应有积水、潮湿杂物和易燃易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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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1.3.4   铁罐耳轴应锻制而成,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8;耳轴磨损超过原轴直径的10%,即应报废;每年应对耳轴作一次无损探伤检查,做好记录,并存档。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9】11.3.5   不应使用凝结盖孔口直径小于罐径1/2的铁、渣罐,也不应使用轴耳开裂、内衬损坏的铁罐,重罐不应落地,应建立铁罐内衬定期监测和检查制度。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0】11.3.6   不应向线路上乱丢杂物,并应及时清除挂在墙、柱和线路上的残渣,炉台下应照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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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3.7   渣、铁重罐车的行驶速度,不应大于10km/h;在高炉下行驶、倒调时不应大于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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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1.3.8   应根据出铁计划,提前30min配好渣、铁罐;应逐步做到拉走重罐后立即配空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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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4   水冲渣安全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4】11.4.1   水冲渣应有备用电源和备用水泵。每吨渣的用水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冲渣喷口的水压,不宜低于0.2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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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4.2   水渣沟架空部分,应有带栏杆的走台;水渣池周围应有栏杆,内壁应有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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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4.3   靠近炉台的水渣沟,其流嘴前应有活动护栏,或网格净距不大于200mm的活动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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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4.4   水冲渣发生故障时,应有改向渣罐放渣或向干渣坑放渣的备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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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1.4.5   出铁、出渣之前,应用电话、声光信号与水泵房联系,确保水量水压正常。出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冲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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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1.4.6   启动水泵,应事先确认水冲渣沟内无人。故障停泵,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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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4.7   水冲渣时,粒化器附近不应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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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4.8   高炉上的干渣大块或氧气管等杂物,不应弃入冲渣沟或进入冲渣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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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5   转鼓渣过滤系统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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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5.1   系统正常运转时,其粒化水量、吹扫空气量、清扫水量、粒化器的最高水温及渣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4】11.5.2   系统运转前,设备检查应达到以下要求:设备专检无异常,粒化头无堵塞,接受槽格栅无渣块,高低沟、渣闸状态合理,热水槽中无积渣,地坑内无积水和渣,各管道阀门无泄漏,胶带运输平稳,无偏离,事故水位正常。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5】11.5.3   出铁时所用的冲渣沟,应同时具备分流干渣的条件或其他处理炉渣的措施,拨闸分流的时间不应超过3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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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5.4   正常生产时,系统设备的运转应实行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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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1.5.5   应在出铁前20min启动系统,接到“已准备好”的信号,操作室方可启动系统。一次启动失败,不应立即连续启动。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8】11.5.6   系统运转中出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时,应立即停止系统运行,并将热渣导入干渣坑或渣罐。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9】11.5.7   出铁时,冲渣沟、粒化器附近不应有人。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50】11.5.8   应严密注视系统粒化水量。若发现粒化水量大幅度减少、转鼓发生故障、胶带带水严重或操作室信号出现“大警报”,应立即分流至干渣坑或渣罐,严防液态渣进入粒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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