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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高压断路器的操作应遵守DL 408的规范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16.5 电除尘器在正常运行(无论风机是否运行)时、不得开启检修人孔门,也不得上除尘器頂部。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16.6 离线清灰的布袋除尘器,在单个箱体更换布袋时,应关闭该箱体的进风阀和停风阀;而在线清灰的布袋除尘器检修,应停风机进行。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16.7 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的外壳及主管道的维护检修,都必须在停风机、停电并进行验电、放电确认的条件下进行。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5】16.8 除尘管道应采取防积灰措施,并考虑设置清灰设施和检查孔(门)。除尘系统应定期检查管内积灰情况,达到设计允许积灰量限值时应及时清灰,应符合HJ435的规范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6】17 通讯、信号、仪表和计算机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7】17.1 高炉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测、计量、信号设计应遵循有关规范。采用计算机控制、监视、显示及故障报警的高炉,视用户的实际情况,可设置必要的后备仪表及操作台。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8】17.2 水、水蒸气及煤气、氮气、氧气等的计量,被测介质不能直接引入值班室,必须将测量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后引入值班室。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9】17.3 值班人员应经常检查各仪表信号和联锁信号装置,以便掌握高炉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0】17.4 高炉投产前应安装:
——调度电话:凡与高炉生产有关的部门,均应设置;
——直通电话:凡与高炉生产关系密切的岗位,均应设置;
——调度总机、工业电视。高炉中控室和厂总调度室应安装录音电话。喷煤值班室、热风炉值班室、槽下值班室、卷扬机值班室、炉前出铁场,均宜安设扩音器,有条件时宜安设工业电视。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1】17.5 未经车间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应进入计算机房和有计算机设施值班室。有计算机的房间应安装空调和正压通风设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2】17.6 用于高炉及附属设施控制的计算机,不宜由移动存储设备拷出文件,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设备。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3】17.7 计算机房应按GB 50414的要求设置灭火装置和自动报警装置。其他场所、部位的消防设施设置,应符合GB50414的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4】17.8 计算机及控制仪表,应设停电备用电源。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5】18 电气、起重设备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6】18.1 炼铁厂内属于一级电力负荷的设施,应有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炼铁厂供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设计规范的要求。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7】18.2 高炉及运料卷扬系统的电缆及导线,应有阻燃的保护层或保护套管。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8】18.3 未按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相关管理单位或部门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应进入卷扬机室或上料带式输送机传动房、直流发电机室及变电室等重要场所。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19】18.4 电磁站变压器和动力开关室,室内地面应有绝缘层;室内应备有应急照明,并应配备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二氧化碳和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箱等。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0】18.5 祼线应有接地良好的防护网。防护网与裸线之间应满足DL408规定的安全距离,并悬挂明显的警告牌或信号灯。炉身附近的电气设备,应安装防护罩或栏杆。炉前设备的电缆线,
应有防机械损伤和防烧毁的措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1】18.6 整流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中的火花不应超过允许范围。电气设备的温度不应超过允许温度。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2】18.7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技术条件接地或接零。高构筑物应有防雷击措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3】18.8 上料系统设备的启动或停止关系到前后设备时,应按照工艺设备的要求设置联锁控制。联锁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从系统终端设备开始,逆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启动;
——停车与启动顺序相反,先停供料设备,然后从供料设备系统的始端开始,顺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停车;
——系统中某一设备发生故障时,它前面的所有设备应立即自动停车,而后面的设备应继续运转,直到料空为止,以防止带负荷启动。
其余的机电系统,也应按上述要求设计。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4】18.9 动力、照明、通讯等电气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5】18.10 厂房内、通道、平台等人员活动区域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且定期进行照度测量。照明设置应符合GB 50034、GBZ 1的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工作照明:凡是有操作人员工作和来往的地点及设备运转点,均应设置工作照明;
——事故照明:工作照明停止可能出现误操作和容易出事故的地点,应设置事故照明;
——检修照明:需要经常检修设备的地点,应设置检修照明。
炼铁厂应根据工艺设备布置,适当配置安全灯插座;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地点和金属容器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应超过12V。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6】18.11 应定期检测绝缘物的绝缘性能和接地电阻,并作好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7】18.12 直流电机停机时,应切断交流电源。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8】18.13 检修电气设备,应至少2人一起作业。停电检修时,应严格执行挂牌制,悬挂“有人检修,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29】18.14 炉前起重机、铸铁翻罐机和水渣双轨起重机等的司机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防尘和空调设施。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0】18.15 起重作业与安全装置应遵守GB/T6067.1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应装设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装置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事故、超载的信号装置。起重工具不应拴挂在高炉场棚钢梁上。
起重机工作,不应斜拉歪吊;人员不应站在吊运的物体上,也不应在起重钩下逗留、通过。起重机夜晚工作时,作业区应有良好的照明。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1】18.16 高炉升降机与高炉、热风炉之间,应安装带护栏的过桥,升降机导轨应有护板。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2】18.17 应加强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起重前应仔细检查吊钩、吊绳是否合格。起重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3】18.18 起重作业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有起重机司机易于辨认的明显的识别标识,指挥信号应遵守GB/T 5082的规定。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4】18.19 用起重机吊运开底吊桶时,吊桶的开底应用机械控制。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5】18.20 乘人电梯不应超载,用完后应锁门。乘人电梯应有自锁装置,室内应有报警装置。其钢丝安全系数为8。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6】19 检修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7】19.1 一般规定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8】19.1.1 应建立严格的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制度。设备应按计划(有条件的企业应推行点检定修制)检修,不应拖延。属于在线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能源介质隔离制度。
设备管理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对日常检修工作负责,对涉及到危险作业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39】19.1.2 检修现场应设统一指挥部,并明确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参加检修工作的单位,应在检修指挥部统一指导下,按划分的作业地区与范围工作。检修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0】19.1.3 检修前,应对检修项目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应有专人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1】19.1.4 检修中应按检修方案拆除安全装置,并有安全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安全装置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录归档。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2】19.1.5 大、中修使用的拼装台和拼装作业,应符合大、中修指挥部的要求,不应妨碍交通。拼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与监护。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3】19.1.6 施工现场行驶的车辆,应有专人指挥,并尽可能设立单行线。大、中修施工区域内,火车运行速度不应超过5km/h,同时应设立警告牌和信号。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4】19.1.7 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修人员应熟悉相关的技术要求及操作工艺。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5】19.1.8 检修设备时,应预先切断与设备相连的所有电路、风路、氧气、煤气、氮气、蒸汽、喷吹煤粉及液体等介质,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牌制度。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6】19.1.9 木料、耐火砖和其他材料的贮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贮存场地应平坦、干净,宜选择地势较高的场所,并应设防雨棚;
——储料场与仓库的选择,应能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和消防车辆的顺利通行;
——耐火砖应错缝码放,一般耐火砖垛高不应超过1.8m,大块或较重的耐火砖垛高不应超过1.5m;
——材料堆垛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
——堆垛应防潮;粉状料应堆放在单独的房间里。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7】19.1.10 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场所,应通风良好。电、气焊割之前,应清除工作场所的易燃物。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8】19.1.11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通道、梯子、支架、吊台或吊盘。吊绳直径按负荷确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6。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有关设施,作业不应超载。脚手架、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路,应有防滑措施并经常清扫。高处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带。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49】19.1.12 楼板、吊台上的作业孔,应设置护栏和盖板。
《炼铁安全规程(AQ 2002—2018,十辑)》
【50】19.1.13 高处作业时,不应利用煤气管道、氧气管道作起重设备的支架,携带的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内,不应以抛掷方式递送工具和其他物体。
遇6级以上强风时,不应进行露天起重工作和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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