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登高作业应借助施工通道、梯子及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 |
5.1.2攀登作业设施和用具牢固可靠;当采用梯子攀爬作用时,踏面荷载不应大于1.1kN;当梯子面上有特殊作业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专项设置。 |
5.1.3同一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和设置围栏。脚手架操作层上严禁架设梯子作业。 |
5.1.4便携式梯子宜采用金属材料或木材制作,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7059的规定。 |
5.1.5使用单梯时梯面应与水平面成75。夹角,踏步不得缺失,梯格间距宜为300mm,不得垫高使用。 |
5.1.6 折梯张开到工作位置的倾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GB12142和《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GB4053.1的规定,并应有整体的金属撑杆或可靠的锁定装置。 |
5.1.7 固定式直梯应采用金属材料制成,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的规定;梯子净宽应为400mm-600mm,固定直梯的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D 角钢,埋设与焊接应牢固。直梯顶端的踏步应与攀登顶面齐平,并应加设1.1m-1.5m高的扶手。 |
5.1.8 使用固定式直梯攀登作业时,当攀登高度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攀登高度超过8m时,应设置梯间平台。 |
5.1.9 钢结构安装时,应使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攀登作业。坠落高度超过2m时,应设置操作平台。 |
5.1.10 当安装屋架时,应在屋脊处设置扶梯。扶梯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0mm。屋架杆件安装时搭设的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或使用作业人员栓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
5.1.11 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采用斜道时,应加设间距不大于400mm的防滑条等防滑措施。作业人员严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