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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乙醇汽油储运安全规范(AQ 3045—2013)
【185】

制定或发布的日期:2013/6/8
实施的日期: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状态:现行
【适用范围】
 
【内   容】
卸油场所应设置带有报警功能的防爆型静电接地装置。
卸油前应先接好接地线,与卸油罐相关的加油机应停止加油,静置2min后开始卸油。卸油完毕静置2min后拆除接地线,可以开始加油。
雨雪天气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或停止卸油作业。
车用乙醇汽油储罐。定期检测罐底水层,并根据水的含量及时清理。
车用乙醇汽油储罐的通气管应设置干燥设施,其应安装在便于拆卸的位置,并定期检查,根据情况对干燥课剂进行还原或更换。
车用乙醇汽油储罐的操作井应采取防水措施,并确保储罐人孔及人孔上的第一道法兰密闭良好。罐区地坪应坡向罐区以外,不应积水。
自助加油应提高相应防静电手段,加油枪应采取防静电措施或在加油机旁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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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用乙醇汽油储运安全规范(AQ 304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