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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T 6067.1—2010)
【233】

制定或发布的日期:2010/9/26
实施的日期:2011/6/1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状态:现行
【适用范围】
 
【内   容】
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查证明文件或检验合格证)
起重机械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
吊钩宜设有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检验合格的吊钩,应在低应力区作出不易磨灭的标记,并签发合格证。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必须不少于2圈。
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
领取钢丝绳时,必须检查该钢丝绳的合格证,以保证机械性能、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对日常使用的钢丝绳每天都应进行检查,包括对端部的固定连接、平衡滑轮处的检查,并作出安全性的判断。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起重机械装设超载限制器后,应根据其性能和精度情况进行调整或标定,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对于液压起升机构,宜给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极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应保证大跨度的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应设联锁保护装置。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夹轨钳和锚定装置或铁鞋,对于在轨道上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夹轨钳及锚定装置或铁鞋应能各自独立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
登机信号按钮,应装于起重机上易于安全触及的位置。
轨道端部止档,应具有防止起重机脱轨的良好性能。
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均应装设防护罩。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起重机的操作,只应由下述人员进行:  
a.经考试合格的司机;  
b.司机直接监督下的学习满半年以上的学徒工等受训人员;  
c.为了执行任务需要进行操作的维修、检测人员;  
d.经上级任命的劳动安全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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