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4 应注意保护地上笼;边出粮边拆卸、整理、存放,并做好维护工作。要注意适时取出测温电缆并妥善放置,以免损坏。 |
5.2.5.5 应随时观察仓内粮食流动情况,出现异常应停止出粮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有效处理,并注意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5.2.5.6 部分粮食出仓后,剩余的粮食应扒平粮面,避免长期偏载,并保证测温系统、通风系统、熏蒸系统的正常工作。 |
5.2.5.7 全部粮食出仓后,应及时清除仓内积存的粮食和灰尘。 |
6 储粮机械通风 |
6.1 准备工作 |
6.1.1 按LS/T 1202的有关制定通风方案。 |
6.1.2 根据通风方案的要求,打开通风口,以利气体交换。 |
6.1.3 通风设备与粮仓通风管道连接时,应尽可能缩短仓外风管长度。必要时在仓外风管和空气分配装置上包敷保温材料。 |
6.1.4 首次机械通风前,应测定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并通过风量调节阀将风网调节平衡。通风机与通风口的软连接应密封、牢固,通风机底座应平稳,通风机转向应正确。 |
6.1.5 冷却通风时,谷物冷却机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且避免整机特别是电控柜受阳光直射。每次连接电源都应检查相位,保证连接正确。谷物冷却机的进风口应安装过滤器。 |
6.2 操作和管理 |
6.2.1 离心通风机通风 |
6.2.1.1 多台通风机同时使用时,应逐台单独启动,一台运转正常后再启动另一台。严禁多台通风机同时启动。 |
6.2.1.2 采取吸出式通风作业时,通风机出风口不得朝向人行通道。 |
6.2.1.3 通风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和记录仓内各部位粮温变化情况。对不降温或降温缓慢的死角部位,应及时采用移动式单管或多管通风机组处理,确保整仓粮温的均匀性。 |
6.2.1.4 通风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运行情况巡回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6.2.1.5 降温通风时,应检查有无结露现象。如发现结露现象,应继续通风并加强粮仓顶部的空气流通,使结露现象逐步消失。 |
6.2.1.6 降温通风宜分阶段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秋末冬初开始,分两次或三次逐步将粮温降下来。条件许可时,也可机械通风与自然通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风。 |
6.2.1.7 采取一次降温通风时,应考虑气温与粮温的关系。当温差过大时,应连续通风,不能时开时停,以免造成仓内结露。 |
6.2.2 谷物冷却机通风 |
6.2.2.1 按设备使用要求,预热谷物冷却机的冷压缩机。 |
6.2.2.2 冷却通风的温度设置不宜低于10℃。 |
6.2.2.3 冷却通风作业宜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完成。高温季节确需冷却通风时,应尽量在夜间或其他有利的气候条件下进行。 |
6.2.2.4 需要低温储藏的粮食人仓后,应尽快完成初冷作业。对安全水分粮食,宜将粮温降低到 12℃一150C。在粮温回升到 17"C^-20℃时,宜进行复冷作业。 |
6.2.2.5 不允许向仓内送人温度高于粮温的空气,以防粮食结露。当采用不同温度分阶段冷却通风 时,不允许后阶段通风温度高于前阶段。 |
6.2,2.6 当冷却通风温度较低而粮温较高时,冷却通风初期可能造成粮仓顶部或墙壁甚至粮堆表层结 露,应继续低温通风并加强粮仓顶部的空气流通,直到结露消失。 |
6.2.2.7 通风过程中,应根据仓内的粮温、水分的变化,及时调整设备的出风温度、温度参数。 |
6.2.3 通风结束后的管理 |
6.2.3.1 应立即关闭粮仓进人口、进风口和排气口,并及时做好防潮、隔热和密闭处理。 |
6.2.3.2 应按通风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通风设备的维护保养。 |
6.2.3.3 应按 LS/T 1202和LS/T 1204的要求填写作业记录卡。 |
7 储粮熏蒸 |
7.1 准备工作 |
7.1.1 应按安全、经济、有效的原则制定熏蒸方案。以杀死粮堆中全部虫种和虫态为目的,确定施药和维持熏蒸浓度的方式、用药量、熏蒸密闭时间等内容。 |
7.1.2 制定熏蒸方案前 ,应做好 以下工作 : a)通过仓内测温系统,掌握粮温变化情况;同时了解粮食的品种、水分、含杂、数量、储存时间等; b)采用定点取样与易发生害虫部位取样相结合的方式,查清害虫的种类、密度、发生状态和部 位、抗性程度; c)检测仓温、气温、仓内湿度和大气湿度; d)检查粮仓的密闭情况,重点检查粮仓门窗、进人口、进风口和排气口等部位。对于密闭性能达 不到要求的,应采用塑料薄膜或其他有效方式加强密封。 |
7.1.3 熏蒸粮仓四周必须按以下安全距离设置警戒线并配备明显标志: a)氯化苦:30m; b)嗅甲烷、磷化氢:20m; c)常规熏蒸 :10m |
7.1.4 检查管道和熏蒸装置的气密性,气密性应满足熏蒸要求。 |
7.1.5 空仓、器材、工具杀虫宜采用敌敌畏、马拉硫磷乳剂、敌百虫、辛硫磷、杀螟硫磷喷雾法和喷布防 虫线;杀虫后,必须通风散气彻底清扫后,方可使用。 |
7.1.6 磷化氢环流熏蒸施药前的准备工作按LS/T 1201-2002中5.3的规定执行。设置气体取样点时,应保持取样管的畅通,以保证测量精度。 |
7.2 操作和管理 |
7.2.1 关闭进人口前,应确认仓内无人。 |
7.2.2 分药、施药、检查、开仓散气及处理残渣等与药剂接触的工作,必须佩戴具有良好防毒性能、型号合适的防毒面具,穿工作服,戴无渗透性的鞋套和手套,严禁一人操作。 |
7.2.3 仓内人工施药时,每人每次接触熏蒸气体时间不得超过 0.5h,每人每天累计一般不得超过。 |
7.2.4 施药后24h内,粮仓四周警戒线处应派专人巡查。 |
7.2.5 使用电化学传感磷化氢浓度检测仪时,应保持清洁、及时充电、经常校准并与磷化氢气体检测管 进行对比,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
7.2.6 在整仓粮温较低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用药剂量,及时补充施药,保持有效浓度。 |
7.2.7 磷化氢浓度的检测要求及相关操作按 LS/T1201-2002中5.5的规定执行。 |
7.2.8 熏蒸化学药剂的使用管理及安全防护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商业部(87)商储(粮)字第 7号)中7.3、第 9章的规定和LS/T 1201-2002中 5.4的规定执行。各种固态或液态熏蒸药剂均严禁 直接与粮食接触(储粮防护剂除外)。 |
7.2.9 熏蒸结束后的管理: a)熏蒸后粮食必须根据对不同药剂规定的时间,充分通风散气,待取样化验,确认药剂残留量已 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可出仓; b)如急需动用粮食,应加强粮堆的通风换气,待取样化验,确认药剂残留量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后,方可出仓 ; c)磷化氢环流熏蒸后散气和效果检查按 LS/T 1201-2002中5.6的规定执行; d)残渣处理应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e)按《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商业部(87)商储(粮)字第 7号)中 7.3的规定和 LS/T 1201-2002中5.7的规定,填写熏蒸记录表。 |
8 粮情测控系统 |
8.1 准备工作 |
8.1.1 电源 |
8.1.1.1 应根据设备的安装、操作手册,检查中央控制室内测控装置的电源连接,正确区分各测控装置 的电源类型,避免混淆,确保直流与交流电源工作正常。 |
8.1.1.2 根据设备的具体构成情况,检查现场测控装置的电源: a)若现场测控装置由中央控制室集中供电,应确保中央控制室至现场的电路畅通,且现场测控装 置的电源指标应达到规定要求; b)若现场测控装置由就近的供电设施供电,应确保现场测控装置与供电设施连接正确,且满足 现场测控装置对电源类型、电压等级的要求。 |
8.1.2 通讯 应确保通讯板卡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各通讯接口正确、连接可靠,且正常。 |
8.1.3 接地 应根据系统说明书的要求检查系统接地,确保接地电阻值满足要求。 |
8.1.4 传感器 根据系统的构成及要求,检查各种传感器和测温电缆的位置和连接状况。 |
8.1.4.1 应根据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检查仓内、仓外各种传感器的安装位置,确保其安装正确、牢固,并满足 LS/T 1203的相关规定,各传感器工作正常。 |
8.1.4.2 应核对测温电缆的布置,确保各粮温检测点满足 LS/T 1203的相关规定,测温电缆与分线器连接可靠 。 |
8.1.5 应用软件 |
8.1.5.1 对于初次使用的粮情测控系统,在上位计算机软件安装完毕后,对系统参数进行初始化,并保存设置 。 |
8.1.5.2 对于正常使用的粮情测控系统,应检测应用软件各部分功能,确保其工作正常。当某些功能 无法正常运行时,应根据错误信息提示,对照操作说明,进行弥补处理,或重新安装应用软件。 |
8.2 操作和管理 |
8.2.1 测控系统运行前,应根据系统操作说明,按顺序启动工作电源、计算机、测控主机等,应确保各测控装置工作正常。 |
8.2.2 根据操作系统的要求正常开启或关闭计算机。不要频繁地开机与关机。若需要关机后再开机 时,应在大约十几秒之后再开启电源。 |
8.2.3 运行应用软件,应根据储粮技术要求 ,执行粮情巡测、选点检测等,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有异 常粮情的粮仓实施通风等处理措施。 |
8.2.4 测控系统应由专人负责,为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对插人测控计算机的软盘和光盘应先经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操作使用。 |
8.2.5 粮情分析应使用每天定时检测的数据,确保检测数据的可比性。 |
8.2.6 对无自动通/断电源功能的测控系统,应在检测操作完成后,及时切断各仓测控装置的电源,确保仓内测控装置处于断电状态。 |
8.2.7 操作中出现异常粮情警示信息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报告备案。 |
8.2.8 注意随时观察粮情测控系统的各组成部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
8.2.9 不同仓型的粮情巡测周期分别如下: a)平房仓:安全粮在温度 15℃以下时,10d内至少巡测一次;在温度15℃以上时,7d内至少巡测一次 ; b)立筒仓、浅圆仓、砖圆仓:若粮情稳定,且在低温季节,可每 3d-5d巡测一次;若粮情不稳定,或在高温季节、或是新仓储粮,应每天巡测1次。 |
8.2.10 若遇温升过快、测温点有不稳定现象,或对某些部位的测量值有疑问时,应进仓进行人工现场检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
8.2.11 如遇风雨天气,尤其是平房仓有可能出现仓壁渗水和仓顶漏雨的现象,必须随时进仓检查粮仓和粮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8.2.12 当设备出现故障,而又无法按操作说明书排除时,应尽快通知厂商或当地设备维修部门,派专门技术人员检查维修。 |
8.2.13 搬迁、检修测控装置和线缆前,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
8.2.14 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现场测控装置,应保持接插件接触良好。 |
8.2.15 严禁在系统处于检测状态时进行测控设备维修操作。 |
8.3 维护和维修 |
8.3.1 控制室装置 |
8.3.1.1 工作电源、计算机、测控主机应放置在避免阳光直射、离墙0.1m以上。 |
8.3.1.2 控制室应干燥、通风,且防尘性能良好。 |
8.3.1.3 应定期对工作电源进行检测,确保其输出参数正常。 |
8.3.1.4 应定期对计算机、测控主机进行除尘处理,确保其工作正常。 |
8.3.1.5 应定期对各种接插件进行检查,防止折断、锈蚀和接触不良,确保其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
8.3.1.6 应定期检查系统的防雷装置,确保系统的防雷性能。 |
8.3.1.7 应定期检测接地装置,确保其接地良好。严禁采用暖气管、自来水管作为接地。 |
8.3.1.8 完成检测任务后,应及时切断测控系统工作电源。 |
8.3.1.9 定期检测计算机病毒,发现系统感染病毒时,应立即消除病毒。 |
8.3.1.10 应定期对检测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检测数据的安全。 |
8.3.2 仓外测控装置 |
8.3.2.1 应定期对电源电缆、通讯电缆进行检测,确保工作电源和通讯线路的畅通。 |
8.3.2.2 应定期对测控分机的防护箱进行检测,确保其密封、防雨。 |
8.3.2.3 应定期对测控分机的接地装置、防雷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其接地电阻在规定范围,防止雷击损坏。 |
8.3.2.4 应定期对测控分机、控制装置、气温传感器、气湿传感器等进行检测,确保其连接正确、可靠且工作正常 。 |
8.3.2.5 采用仓顶法兰安装的测温电缆,应定期检查分线器户外防护装置,确保测温电缆洞孔的防雨和密封性能。 |
8.3.3 仓内测控装置 |
8.3.3.1 应定期检查各分线器密封处是否有松动等现象,防止腐蚀性气体的进人。 |
8.3.3.2 应定期检查分线器间的通讯电缆,防止其短路或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