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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1】凡存在木粉尘的场所,均应设置除尘装置。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28—2012)》
【2】与木材直接接触或可能接触的热处理设备,其外表面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260℃。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28—2012)》
【3】4.2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厂房建筑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厂房建筑物防爆泄压设计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4】4.3    厂区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5】4.4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产生的粉尘未经除尘系统处理不得向外排放。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6】4.5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通风、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符合GB50019的要求,送、排风系统防火安全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集中通风、采暖和空调管线在管线进入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之前应设置防火阀.空调系统的制冷(热)装置不得设置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7】4.6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不得采用产生明火、高温和释放可燃气体等存在产生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作业方式及工艺,不得设置和使用存在产生爆炸危险的空气压缩机、压力容器、气瓶、加热及蒸汽系统等设备和装置。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8】4.7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因特殊需要临时安排动火作业.应停止进行包括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在内的生产作业、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和现场清扫作业,动火作业应获得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并按照GB15577的要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9】4.8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0】5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1】5.1     粉尘释放源的分级 
       根据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源释放粉尘的頻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粉尘住放源按下列規定分级: 
       a)连续级窿放源:粉尘释放源持续存在.或预计长期性或频繁地短期性出现粉尘释放,释放的粉尘或粉尘层环境的粉尘释放源; 
       b)一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可能周期性或偶尔间断性岀现粉尘释放源,释放的粉尘形成粉尘云或粉尘层环境的粉尘释放源; 
       C)二级释放源:在正常运行时,预计粉尘释放源不可能出现形成粉尘云或粉尘层环境的粉尘释放,如果存在形成粉尘云或粉尘层环境的粉尘释放源,粉尘释放源也仅是不经常地并且是短暂地出现。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2】5.2     导致粉尘爆炸的条件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过程粉尘释放如果形成粉尘环境.同时存在下列条件将导致产生爆炸: 
       a)存在铝镁粉尘或铝镁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其浓度在爆炸极限以内; 
       b)存在点燃铝镁粉尘或铝镁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火花、电弧、高温、静电放电或能量辐射,或者存在助燃气体,或者存在铝镁粉尘与铁锈、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发生放热反应产生自燃。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3】5.3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4】5.3.1   应按粉尘的量、粉尘云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确定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分区。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5】5.3.2      根据粉尘爆炸环境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为20区、21区、22区,危险分区应按照下列规定: 
         a)20区:铝镁粉尘云在空气中形成的爆炸性环境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頻繁地出现的区域; 
         b)21区:在正常运行时,铝镁粉尘云在空气中形成的爆炸性环境可能偶尔出现的区域; 
         c)22区:在正常运行时,铝镁粉尘云在空气中形成的爆炸性环境一般不可能出现,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区域。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6】5.3.3    在正常运行时,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释放源释放的粉尘在空气中不可能出现形成粉尘云的爆炸性环境,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a)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区域应与其他加工方式的车间或作业区隔离设置。若与其他加工方式的车间或作业区同处在厂房建筑内,则应设立非燃烧体的实体结构隔离墙,将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区域与其他加工方式的车间或作业区完全隔离; 
       b)铝镁制品机械加工除尘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使用及维护应符合本标准第9章的要求; 
       c)铝镁制品机械加工区域的通风、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应独立设置,厂房内应保持负压.且不采用循环空气。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7】5.4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范围的确定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8】5.4.1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20区的范围 
        存在铝镁制品机械加工连续级释放源,与其相关联的相对封闭环境的区域,应确定为20区。示例如下但不仅限于此: 
        a)风管及除尘器的内部; 
        b)在相对封闭环境持续进行铝镁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的区域; 
        c)拋丸喷砂设备内部的拋丸喷砂加工区。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19】5.4.2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21区的范围 
        存在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一级释放源,与其相关联的周围距离2m(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的区域,应确定为21区。示例如下但不仅限于此: 
        a)持续进行铝镁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的作业区域; 
        b)除尘器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d)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0】5.4.3    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22区的范围 
        存在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二级释放源.与其相关联的周围距离3m,或超出21区距离3m(垂直向下延至地面或楼板水平面)的区域.应确定为22区。示例如下但不仅限于此: 
        a)风管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b)抛丸喷砂设备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c)持续进行铝镁制品机械磨削、打磨、抛光加工设备的清灰口及清灰作业区域; 
        d)采用手持动力工具进行铝镁制品打磨、抛光作业的作业区域; 
        e)如果粉尘的扩散受到实体结构(墙壁等)的限制,它们的表面可作为该区域的边界。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1】6   建(构)筑物的布局与结构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2】6.1       厂房内存在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厂房建筑物应独立设置,与学校、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5m。如果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设置在联合厂房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a)布置在联合厂房的外側; 
        b)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实体结构隔墙.与其他加工方式的作业区隔离。 
(陆美富注:防爆墙)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3】6.2     存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厂房建筑符合下列要求: 
       a)厂房建筑宜采用单层设计; 
       b)单层建筑的屋顶应采用轻型结构,多层建筑物应采用框架结构,楼层之间隔板的强度能承受粉尘爆炸产生的冲击; 
       c)厂房建筑物的墙体应设有泄压口,或其他开口作为泄压口,泄爆面积计算应符合GB/T15605的要求。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4】6.3      存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厂房,应按照GB50016耐火等级乙类厂房的要求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厂房的门(包括厂房内车间的门)应向疏散逃生方向开启,安全通道应畅通.不得堆放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在内的任何物品。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5】6.4      存在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的厂房内,不得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仓库和危险化学品仓库。6.5厂房地面应无积水、污垢、油污,且应有防滑措施。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6】7    防火及消防设施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7】7.1      厂区应按照GB50016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8】7.2     生产车间应按照GB50140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粉尘爆炸环境危险区域应采用用于熄灭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燃烧火焰的灭火器材(D类或冷金属)、覆盖剂进行灭火。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29】7.3      灭火器材应放置于明显、容易取得的地方。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0】7.4     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査、维护。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1】7.5     应按照GB13495.1的要求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2】8      电气防爆安全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3】8.1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作业场所电气线路和电气装置应符合GB50168、GB50169,GB13955的要求。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4】8.2        设置在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报警装置的选型和安装应符合GB12476.1、GB12476.2的要求。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5】8.3    设置在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报警装置的电气连接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6】8.4      除尘系统、金属设备.以及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防静电措施应符合GB12158的要求,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GB50058的要求,除尘系统的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7】8.5     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报警装置的新装、更换和定期维护后,应进行绝缘电阻检测。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8】8.6   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控制装置、监测报警装置应无积尘。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39】9    除尘系统防爆安全
《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技术规范(AQ 4272—2016,九辑)》
【40】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和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经过消防职业培训,持证上岗。保安人员应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技能。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 654-2006)》
【41】对难以定期维护和清理的加热设备及蒸汽管线,应采取隔热措施使其表面温度低于100℃。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28—2012)》
【42】所有木材加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破碎设备、铺装机、砂光机、气力输送设备、除尘设备等的入口端,均应设置防止异物进入的装置。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28—2012)》
【43】气力输送系统不应与易产生火花的机电设备(如砂轮机等),或可产生易燃气体的机械设备(如喷涂装置等)相连接。与板材砂光机相连接时,板材砂光机应安装火花探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AQ 4228—2012)》
【44】按照烘干设备室体及其保温层均应使用不燃材料制造的要求,查验烘干设备室体及其保温层使用材料的材质单,确认其为不燃材料。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45】空气循环或排气系统风幕所用风机,当用于溶剂型涂料时,确认是否采用防爆风机,并查验风机标牌的防爆技术指标。(涂装烘干设备)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46】确认使用燃油及燃气加热系统的烘干设备,燃烧装置是否使用自动点火系统,检查是否安装了窥视窗和火焰监测器。确认在燃烧器熄火时,是否能自动切断该燃烧器的燃料供给。检查燃烧裝置的燃料供给系统是否设置了紧急切断阀。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47】验证烘干设备是否单独设置废气排放管。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48】检查烘干设备是否设置了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装置。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49】检查烘干设备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或故障监测装置及其与加热系统的连锁装置是否正常。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50】查验操作程序是否按照以下的要求设置:控制系统的连锁应保证开机时先启动循环风机、助燃风机及排气风机,且吹扫、通风排气体积不应少于烘干设备容积的4倍,再启动加热系统及工件输送系统。
《烘干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方法(AQ 52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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